香港青少年卡塔尼亞音樂大賽2023
Hong Kong Youth Catania Music Competition
比賽章程 Competition Regulations
1. 報名一經遞交,即參賽者清楚了解及同意比賽章程之內容,並會嚴格遵守。
2. 所有章程及賽事相關之公告等,一律於本會網頁發佈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3. 任何不符合參賽資格、要求或違規者,均可能被取消資格而不獲另行通知,以及不獲發還報名費。
4. 於本會網頁內發佈之所有賽事相關內容及公告,均為賽規之一部份。
5. 參賽者有責任確保所填報之資料完整、屬實、符合比賽章程及各項目規則之要求。
參賽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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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就讀中 / 小學或幼稚園之學生、專上學院學生均可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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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須以學生證 / 學生手冊 或其他由參賽者就讀學校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確認其學生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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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於截止報名日期前未滿十八歲之參賽者需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。
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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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屆賽事接受郵遞及網上報名。報名程序及詳情請瀏覽本會網頁「比賽組別」及「立刻報名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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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屆賽事,初級至八級項目,可選擇網上作賽 —— 詳情請瀏覽本會網頁「比賽組別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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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報名後將收到本屆賽事之參賽證,請保留參賽證直到收到全部證書/獎杯。
2023年6月15日截止報名
任何逾期報名,將交由賽委按照處理的可行性審議安排。
報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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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目之報名費用請參閱本會網頁「比賽組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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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付款方式,請參閱本會網頁「比賽組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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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費用一經繳付,一律不獲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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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以銀行存款報名的參賽者需提供付款證明副本,如銀行存款收據副本(入數紙副本),以證明成功繳交報名費用。請保留如銀行存款收據(入數紙)直到收到全部證書/獎杯。如遺失收據而未能提供證明,本會恕不跟進。
參賽資料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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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需清楚檢查報名資料正確無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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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發現參賽者資料有誤,需於確認報名電郵發出後一星期內,以電郵或 WhatsApp 通知賽會修改。
比賽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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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比賽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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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有權修改已公佈之比賽章程及項目,一切資料均以網上之最新公佈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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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日期、時間、出場序及地點,全權由本會負責安排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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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保留在需要時調動、修改或取消任何有關比賽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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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場館因疫情而關閉,現場比賽將改為網上比賽,參賽者不得以此原因要求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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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之分組及出場次序則隨機決定。報到時間過後十五分鐘未辦理報到手續者,一律只獲評語,沒有分數,亦不獲發證書 / 獎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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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參賽者因充分合理之理由,未能按本會分配之時段出席賽事,可向本會提出申請。唯各項申請均以賽事安排之可行性作出決定,全權由本會負責安排。本會保留賽程時間安排的最終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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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報到後應盡量留在會場內等候比賽,若於參賽時間賽事助理提示參賽者出場三次後不獲回應,本會有權取消該參賽者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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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須帶備樂譜正本呈予賽事助理,或在比賽時展示於當眼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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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時須帶備下列有效之證明文件。如參賽者未能於其比賽之時段內出示有關文件予賽事助理,一律只獲評語,沒有分數,亦不獲發證書 / 獎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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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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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證 / 學生手冊 / 身份証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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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譜副本 (兩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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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譜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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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需按照「參賽通知書」上所列之要求,帶備及出示有關証明文件、樂譜正副本等各項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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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判在能給予參賽者評分或評級的情況下有權示意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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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士(包括參賽者、家長及老師)均不得與評判接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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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時不可使用擴音器、電子樂器、電子合成器及影音器材。場地會提供音響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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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場地只提供鋼琴及豎琴,其他樂器請各參賽者自備及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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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比賽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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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交以下資料及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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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作品之樂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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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影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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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明文件(學生證或身分證皆可,需顯示參賽者姓名及相片,其他資料可遮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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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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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回覆此電郵,以附件方式提交所有影片、資料及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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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啟一個 Google 雲端硬碟文件夾,在文件夾內上載所有影片、資料及文件,並新增newhkphil@gmail.com 為共用使用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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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留意以下細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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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提交限期為2023年7月1日,遲交可能會被取消參賽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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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之兼容性和格式經檢查妥當後,您將會收到電郵以示收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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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接受手提電話之錄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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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影片中,參加者之樣貌、手部及樂器需清晰可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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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結果將於2023年7月15日透過電郵公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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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樂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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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項目之「自選參賽樂曲」需在限時內完成,樂曲之要求及限時請參考本會綱站「參賽組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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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奏項目樂曲限時由參賽者上台後,評判嗚鐘示意開始,限時完結將鳴鐘提示; 合奏項目演奏限時由宣佈參賽隊伍準備起計算(包括整理台上設備),限時完結將嗚鐘提示,參賽隊伍需立即停止演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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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於報到時需將演奏樂曲之樂譜副本交予賽事助理轉交評判,如樂曲附有伴奏,需連同伴奏樂譜一併呈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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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應根據樂譜指定的要求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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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伴奏,參賽者須自行安排鋼琴伴奏或準備預先錄好的伴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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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樂組可清唱、使用鋼琴伴奏或預先錄好的伴奏。
場地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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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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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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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參賽者可帶一名家長/ 老師/ 或伴奏進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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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個別場地座位不足,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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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比賽分時段進行,參賽者及其陪同老師或家長只能於所屬時段進場,並於該時段完結時離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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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歲以下的非參賽者不得進入比賽場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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賽事助理有權作出最終之座位及進出場地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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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比賽場地嚴禁練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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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內任何設施均不得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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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場地只提供譜架、鋼琴及琴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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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器需參賽者自行安排搬運,包括進場,上台及離場,場地及賽會工作人員一律不能提供協助。本會並不負責任何損壞或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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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士如在比賽場地造成滋擾,將被請離場甚或取消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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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於場內使用任何通訊或電子產品,亦不可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,違者將被請離場甚或取消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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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概不負責個人財物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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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場地均不提供車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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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規則根據場地單位之條款訂立,如有違規將影響參賽資格。
評分準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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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判會根據參賽者的整體表現評分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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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曲難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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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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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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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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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染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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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判對藝術事擁有判決權。
獎項及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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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將於參加之比賽結束後獲發領獎通知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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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小組均設冠軍一名,成績需達80分或以上。亞軍、季軍及優異獎,數量不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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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將按參賽者之成績頒發獎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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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 —— 80分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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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軍 —— 80分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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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軍 —— 80分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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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異獎 —— 70分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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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、亞軍、季軍至少獲得80分,否則從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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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、亞軍、季軍將獲頒發證書一張及獎杯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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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異獎得獎者將獲頒發有一證書;完成賽事而未達獲獎水平之參賽者,將獲發參賽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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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派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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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將於參加比賽結束後獲發領獎通知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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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選擇網上比賽,會在2023年7月15日透過電郵公佈,請依日期及時間到指定地點索取獎杯及証書,如未能依時領取,將不獲補發。
所有獎項一經領取,如有損壞或遺失,將不獲補發。
其他必須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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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判對藝術事擁有判決權。本會有對比賽章程之詮釋權作出最終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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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傳染病/惡劣天氣而賽事必須取消,本會將安排網上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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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士若感染傳染病,均不可出席比賽及有關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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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參賽者之相片、賽事資料或獲奬資料等,可能會被上傳至 New Hong Kong Philharmonia 相關之網頁或宣傳刋物中作宣傳之用,New Hong Kong Philharmonia 將不會知會參賽者及其家人,亦不會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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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關於比賽及演出的錄影、錄音及攝影版權,全屬 New Hong Kong Philharmonia 擁有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查詢及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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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查詢、投訴或意見,煩請報名者以書面形式提出,並於本屆賽事最後比賽項目日期或之前提交本會。來函將於比賽結束後跟進,有關人士將會獲得書面回覆,得悉跟進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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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已將所有有關比賽的資料上載於本會網站;歡迎於本會網站瀏覽有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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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之規則及章程,一律以本會網頁之公佈為準。